陈名夏史料记载陈名夏

陈名夏史料记载陈名夏,字百史,江南溧阳人

明崇祯进士,官修撰,兼户、兵二科都给事中

降李自成

福王时,入从贼案

顺治二年(1645),诣大名降

以保定巡抚王文奎荐,复原官

入谒睿亲王,请正大位

王曰:“本朝自有家法,非尔所知也

”旋超擢吏部侍郎,兼翰林院侍读学士

师定江南,九卿科道议南京设官

名夏言:“国家定鼎神京,居北制南

不当如前朝称都会,设官如诸行省

”疏入称旨

三年,居父丧,命夺情任事,请终制,赐白金五百,暂假归葬,仍给俸赡其孥在京者

五年,初设六部汉尚书,授名夏吏部尚书,加太子太保

八年,授弘文院大学士,进少保,兼太子太保

名夏任吏部时,满尚书谭泰阿睿亲王,擅权,名夏附之乱政

睿亲王薨,是夏,御史张煊劾名夏结党行私,铨选不公,下王大臣会鞫,谭泰袒名夏,坐煊诬奏,论死

语详煊传

是时御史盛复选亦以劾名夏坐黜

迨秋,谭泰以罪诛,九年春,复命王大臣按煊所劾名夏罪状,名夏辨甚力

及屡见诘难,词穷,泣诉投诚有功,冀贷死

上曰:“此辗转矫诈之小人也,罪实难逭!但朕已有旨,凡与谭泰事干连者,皆赦勿问

若复罪名夏,是为不信

”因宥之,命夺官,仍给俸,发正黄旗,与闲散官随朝,谕令自新

十年,复授秘书院大学士

吏部尚书员缺,侍郎孙承泽请以名夏兼摄,上责承泽以侍郎举大学士,非体

翌日,命名夏署吏部尚书

上时幸内院,恒谕诸臣:“满、汉一体,毋互结党与

”名夏或强辞以对,上戒之曰:“尔勿怙过,自贻伊戚

”诸大臣议总兵任珍罪,皆以珍擅杀,其孥怨望,宜傅重比

名夏与陈之遴、金之俊等异议,坐欺蒙,论死,复宽之,但镌秩俸,任事如故

十一年,大学士宁完我劾之,略言:“名夏屡蒙赦宥,尚复包藏祸心

尝谓臣曰:‘留发复衣冠,天下即太平

’其情叵测

名夏子掖臣,居乡暴恶,士民怨恨

移居江宁,占入官园宅,关通纳贿,名夏明知故纵

名夏署吏部尚书,破格擢其私交赵延先,给事中郭一鹗疏及之,名夏欲加罪,以刘正宗不平而止

浙江道员史儒纲为名夏姻家,坐事夺官逮问,名夏必欲为之复官

给事中魏象枢与名夏姻家,有连坐事,应左迁,仅票俸

护党市恩,於此可见

臣等职掌票拟,一字轻重,关系公私;立簿注姓,以防推诿

名夏私自涂抹一百十四字

上命诰诫科道官结党,名夏擅加抹改,其欺罔类是

请敕大臣鞫实,法断施行

”疏下廷臣会鞫,名夏辨诸款皆虚,惟“留发复衣冠”,实有其语

完我与正宗共证名夏诸罪状皆实,谳成,论斩,上命改绞

掖臣逮治,杖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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