汤金钊清史稿-汤金钊传汤金钊,字敦甫,浙江萧山人
嘉庆四年进士,选庶吉士,授编修
十三年,入直上书房
金钊端谨自持,宣宗在潜邸,甚敬礼之
母忧服阕,擢侍讲,督湖南学政
累迁内阁学士
二十一年,复直上书房
典江南乡试,留学政,诏勉以训士不患无才,务培德,经学为本,才藻次之
金钊阐扬诏旨,通诫士子
会匪以祸福煽惑乡愚,金钊著福善辨,刊发晓谕
徐州俗悍,武生不驯者,绳之以法
迁礼部侍郎,任满,仍直上书房
宣宗即位,调吏部,益向用
时用尚书英和议,命各省查州县陋规,明定限制
金钊疏言:“陋规皆出於民,地方官未敢公然苛索者,畏上知之治其罪也
今若明定章程,即为例所应得,势必明目张胆,求多於例外,虽有严旨,不能禁矣
况名目碎杂,所在不同,检察难得真确,转滋纷扰
无论不当明定章程,亦不能妥立章程也
吏治贵在得人,得其人,虽取於民而民爱戴之,不害其为清;非其人,虽不取於民而民嫉仇之,何论其为清?有治人无治法,惟在督抚举措公明,而非立法所能限制
”会中外大臣亦多言其不便,金钊疏入,上手批答曰:“朝有诤臣,使朕胸中黑白分明,无伤於政体,不胜欣悦!”予议叙
道光元年,兼署户部侍郎
两江总督孙玉庭以南漕浮收不能尽去,议请八折徵收,学政姚文田、御史王家相皆奏言不可
金钊既同部臣议覆,复疏争曰:“康熙中奉永不加赋之明诏,此大清亿万年培养国脉之至计也
前有议加耗米及公费银者,户部以事近加赋议驳
今准其略有浮收,不肖者益无顾忌,而浮收且多於往日,虽告以收逾八折即予严参,然前此逾额者何尝不干严谴,卒不闻为之减少,独於新定之额,恪遵而不敢逾,此臣之所不敢信也
在督抚奏定之后,不虑控告浮收;在州县纵有发觉,又将巧脱其罪
是限制仍同虚设,徒为盛朝开加赋之端,臣窃惜之!”疏入,下江、浙督抚妥议,事乃寝
寻以吏部事繁,罢直上书房
典江南乡试,道经铜山,见运河支渠为黄流淤塞,岁苦潦,回京奏请疏濬,如议行
二年,典会试,调户部,父忧归
六年,服阕,署礼、工二部及仓场侍郎,仍直上书房,授皇长子奕纬读
实授户部侍郎
七年,连擢左都御史、礼部尚书、上方倚畀,迭命赴山西、直隶、四川、湖北、福建鞫狱按事,四年之中,凡奉使五次
所至持法明慎,悉当上意
充上书房总师傅,调吏部尚书
十一年,皇长子遘疾不起,忌者因以激上怒,罢总师傅,降兵部侍郎
逾两年,复自左都御史授工部尚书,转吏部
连典江南、顺天乡试
十六年,陕西巡抚杨名飏被劾,命偕侍郎文庆往按,暂署巡抚;又往四川按事,名飏复与臬司互讦,得其冒工庇属状,劾罢
会京察,以奉使公明,予议叙
又赴张家口、太原鞫狱
十八年,以户部尚书协办大学士,仍调吏部
十九年,命按事安徽、江苏、浙江
自禁烟议起,海疆久不靖
林则徐既罢,琦善主抚,复不得要领
金钊素不附和议,与穆彰阿等意龃龉
一日召对,上从容问广东事可付诸何人,金钊以林则徐对,上不悦
至二十一年,事且益棘,诏予则徐四品卿衔赴浙江军营,亦未果用之
未几,有吏部司员陈起诗规避仓差,金钊还其呈牍禁勿递,为所讦,坐降四级调用
逾年,授光禄寺卿
以衰老乞罢,住京养疴,许以二品顶戴致仕
久之,上仍眷念,二十九年,皇太后之丧,具疏上慰,赐头品顶戴
咸丰四年,重宴鹿鸣,加太子太保
六年,卒,诏以尚书例赐恤,谥文端
金钊自为翰林,布衣脱粟,后常不改
当官廉察,负一时清望,虽被排挤,卒以恩礼终
子修,通政司副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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