奥古斯托·皮诺切特政治方面集权统治皮诺切特执政后,实行军事独裁统治,在全国范围内实行戒严和宵禁,终止实施宪法,解散国会,禁止政党活动,限制集会与新闻自由
1974年6月14日,皮诺切特将智利陆海空三军各自的情报机构进行合并,组建为智利国家情报局(Dirección de Inteligencia Nacional ,简称:DINA ),该机构归内政部领导和管辖,直接对军政府负责, 负责对持不同政见者和反政府人士进行镇压; 17日,颁布第527号法令,确定了军政府在国家中的领导地位,规定掌权的军事执政委员会拥有制宪、立法和行政权
1975年7月3日,皮诺切特签署第890号法令,批准并颁布了《国家安全法》,该法自同年8月26日起正式实施,《国家安全法》将反对军政府及其领导人的行为列为“危害国家安全”,通过该法,皮诺切特获得宣布戒严和宣布国家进入紧急状态的权力
1976年,军政府颁布了《制度法》,规定在国家遭遇潜在颠覆活动的时期,总统有权控制新闻、没收财产、审查信件以及禁止集会
凭借此法,皮诺切特获得独断专行之权
1977年8月13日,皮诺切特将智利国家情报局改组为智利国家信息中心(Central Nacional de Informaciones,简称:CNI),该机构继续承担原国家情报局的职责,由国防部领导,直接对总统个人负责
1978年4月 ,军政府颁布《大赦令》,该法令规定赦免从1973年到大赦令颁布之日的这段时间内所有公民所犯的罪行; 同年7月24日,皮诺切特将同自己政见不合的空军总司令古斯塔沃·利·古斯曼上将免职并逐出军政府; 随后,皮诺切特任命费尔南多·马太·奥维尔将军为空军总司令兼军事执政委员会空军代表,填补了古斯塔沃·利·古斯曼离开后军政府内部出现的职位空缺
1981年3月11日,1980年版《智利共和国政治宪法》生效,宪法规定国家和市政官员以及国营企业工作人员不得罢工
同时设立由总统、军事执政委员会委员和最高法院院长等组成的国家安全委员会
1983年5月,军政府使用武力压制了反对派和劳工组织举行的示威和罢工
1984年5月,军政府制定并颁布了《反恐怖主义法》(第18314号法令) ,将攻击军政府当局及其政治体制等行为列为“恐怖主义”
区划改革1974年7月,政府颁布第575号法令,对行政区划进行改革,决定将智利全国划分为12个大区和一个首都联邦区,1975年设立智利南极省,1978年颁布第2339号法令,根据各大区的地理、文化、民族和历史特点对大区加以正式命名
制定宪法皮诺切特夺取政权后,废除了1925年版《智利共和国政治宪法》 ,之后他任命了一个“新宪法研究委员会”,负责新宪法的制定工作
1976年1月9日,军政府设立高级顾问机构——国务委员会,协助“新宪法研究委员会”,参与新宪法的制定和审查工作
1978年—1980年,国务委员会对新宪法研究委员会制定的宪法草案作出了一些修改,军方人士也提出了修改意见, 增加了过渡性条款,规定宪法一旦获得通过,皮诺切特就将被选举为总统
1980年8月12日,《智利共和国官方日报》公布了宪法草案;同年9月11日,1980年版《智利共和国政治宪法》经由全民投票得以通过
1981年2月,设立宪法法院;3月11日,1980年版《智利共和国政治宪法》正式生效
1980年版《智利共和国政治宪法》 规定总统由全民直接选举产生,任期为8年,同时规定在1988年举行全民投票,如在任总统获得多数支持,可继续执政到1997年;如得不到多数支持,在任总统自动延长一年总统任期,并在1989年12月举行新一届总统和议会选举; 还规定1989年起恢复国民议会和政党活动
1989年7月30日,智利经全民投票,以85.7%的支持率通过了宪法修正案,8月17日,修正案以法律形式公布, 宪法修正案将总统任期减为4年,不得连任;同时规定修改宪法须参众两院五分之三的多数票通过
民族政策皮诺切特努力加强智利政府同智利原住民马普切族印第安人之间的联系,鼓励马普切人积极融入智利社会,将马普切公社的土地分配给众多马普切人家庭,1978年—1990年,共有69984名马普切人获得了土地所有权;皮诺切特本人在到访阿劳卡尼亚大区的马普切人社区时,被马普切人酋长授予了“伟大的权威(Ulmen Fauta Lonco)”的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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