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光裕判决情况

黄光裕判决情况法律规定:实际执行刑期不能少于原判决刑期的一半

律师分析:刑期过半后,有两个方法或可实现提前出狱,一个是减刑,一个是假释

从2008年11月起算,到2015年11月,黄光裕的刑期正好过半

理论上,服刑期过半就可以申请假释

黄光裕并没有不符合假释的条件,但能否成功,还有很多不确定因素,要靠司法机关根据实际情况判定

 2016年5月31日,二中院作出裁定,经审理查明,黄光裕在刑罚执行期间确有悔改表现,符合法定减刑条件,对其减去有期徒刑十一个月(减刑后应执行的刑期自2008年11月17日起至2021年2月16日止),原判附加刑并处罚金人民币6亿元、没收个人部分财产人民币2亿元不变(已缴纳),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据了解,这是黄光裕第二次减刑,2012年他曾被减刑10个月

 2020年6月24日,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根据刑罚执行机关的报请,依法裁定对黄光裕予以假释,假释考验期限自假释之日起至2021年2月16日止

 2021年2月17日,国美零售控股有限公司、国美金融科技有限公司、拉近网娱集团有限公司(国美系互联网娱乐公司)分别发布自愿性公告称:黄光裕先生的假释考验期已于2021年2月16日届满,原判刑罚已经执行完毕,正式获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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