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贞人物政绩董贞 (1708)字保赤,浙江海宁人
清康熙四十三年 (1704)任西和知县
明末清初,西和屡遭战乱,康熙初年,吴芝茂多次进犯西和,致使城垣坍塌,官署、学宫、仓库皆毁
紊吏横行,民不聊生
董贞往任,见县署置于上城,地窄路狭,水源不足,纳赋贸易,极为不便
申报朝廷,将县城“迁之旧墟” (今县城),朝廷准奏,于公元1604年捐资开工,修补下城,将城垣向南延伸里许,建城楼、开南门,改南街为南关
迁县治于下城,并修文庙,建官仓
公元1605年冬,修葺竣工,堂庞焕然,庙貌鼎新
董贞利用工余,亲自讲学,培育人材,为此,而创办义学两处,县城一处名“乐英堂”,盐官镇一处名“听弦堂”,“听弦堂”之地是他自捐傣钱卖地数亩而建
明清之季,西和仓傲多遭破坏,公粮多寄于大户之家,久寄不归
他们还勾结贪官污吏,鲸吞民膏.董贞整伤吏治,惩治贪利食饵的污吏,处罚吞粮不吐的劣绅,革除西和寄粮于“民”的积弊.由此,侵犯了地方豪强的利益,他们罗织了董贞圈地、谋反的罪名,上告御状.圈地、谋反是康熙的心病
康熙二十四年 (1685)曾下旨“自后永不圈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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