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四宝人物经历1965年上海吴淞中学毕业,考入北京大学法律系;1965年至1970年就读于北京大学法律系并获法学学士学位;1979年至1981年在北京大学法律系学习并获法学硕士学位;1981年至1983年在美国纽约哥伦比亚大学法学院学习
自1983年开始,历任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法学教研室主任、法律系主任,自1996年起至今任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法学院院长,法学教授、博士生导师
1984年以来,曾代理过上百件涉外经济争议案
担任数家政府部门和大型企业的法律顾问
2008年10月担任对外经贸大学法学院院长14年、经历了一个法学院从弱小到壮大全过程的沈四宝,出任上海大学法学院院长
成为上海海事大学的客座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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