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长庚教授,男,1965年11月生,经济学博士,教授、博士生导师,湖南财政经济学院校长。十二届、十三届全国政协委员,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经济思想史专业合作博士生导师,湖南省普通高校哲学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湘潭大学社会主义经济理论研究中心主任,理论经济学湖南省重点学科、一级学科博士点和博士后科研流动站的负责人,湖南省121人才工程第一层次人选。
主要社会兼职为民建中央委员,民建湖南省委副主委,湖南省社科联兼职副主席。
主要学术兼职有(中国)消费经济学会副会长、湖南省外国经济学说研究会会长、湖南省经济体制改革研究会会长、中国《资本论》研究会常务理事、中国工业经济学会常务理事、中国世界经济学会常务理事、湖南省经济学会副会长、湖南省东南亚经济研究会副会长、湖南省民营经济研究会副会长、湖南省技术经济与管理现代化研究轮值理事长、湖南省省情与对策研究会副会长、湖南省学位委员会经济学法学学科评议组成员、湖南省重大理论决策咨询委员会委员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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