漆多俊,男,汉族,1938年出生,湖南祁阳人。他是武汉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中南大学法学院首任院长、教授、博士生导师。他也是中国经济法学会副会长、湖北省经济法研究会会长、湖南省法学会副会长等职,曾被评为首批中国当代法学名家、国务院特殊津贴突出贡献专家。
漆多俊教授的研究领域主要集中于经济法学,特别是国家调节说(“三三理论”)经济法学科理论体系的研究。他创立的“国家调节说”经济法学科理论体系,自20世纪90年代起成为中国经济法学界主导学说之一。他的代表作《经济法基础理论》被国内大多数高校用作本科、硕士、博士生教材或指定教学用书。
此外,漆多俊教授还兼任中国经济法研究会副会长、湖北省经济法研究会会长、湖南省法学会副会长等职务。他在国内外经济学和法学领域享有盛誉,并荣获中外多种版本的名录、辞典、名人录和多种版次的《中国人名词典》的收录。他的个人事迹还被收入《当代湘籍著作家大辞典》,他的学术论文和著作被广泛引用和评价。
综上所述,漆多俊教授是一位在经济学和法学领域都做出了卓越成就的专家和学者。他的研究成果和贡献得到了广泛的认可和赞誉,为相关领域的发展做出了重要贡献。同时,他还积极参与社会公益事业,为推动社会进步做出了自己的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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