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副教授、硕士研究生导师;国籍:中国;主要成就:曾获上海交通大学优秀教师一等奖、成星奖;中文名:叶永禄;
叶永禄 副教授、硕士研究生导师,博士研究生。中国诉讼法研究会民事诉讼法学专业委员会委员。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高级律师。兼任中共上海交通大学委员会纪律检查委员会委员,法学院教工党支部书记。曾获上海交通大学优秀教师一等奖、成星奖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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