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生地:山西长治 ;毕业院校:澳门大学;民族:汉族 ;国籍:中华人民共和国 ;职称:重庆大学法学院环境刑法学教授;中文名:焦艳鹏;学历:刑法学环境刑法博士 ;主要成就:澳门特区颁发的首个公立大学法学博士学位 澳门大学校史上首位提前毕业的文科博士 ;代表作品:《刑法生态法益论》;出生日期:1979年6月 ;
焦艳鹏,男,1979年6月出生,汉族,山西长治人,刑法学环境刑法博士,重庆大学法学院环境刑法学教授、博士生导师,兼任中国环境科学学会环境法学分会常务委员,中国环境资源法学研究会理事,中国环境资源法学研究会教学研究委员会副主任,中国警察法学研究会理事等。重庆市“百人计划”特聘专家,中央政法委、教育部“卓越法律人才培养计划”之“双千计划”,第二批国家环境保护专业技术青年拔尖人才。 2011年3月获澳门特区颁发的首个公立大学法学博士学位,系澳门大学校史上首位提前毕业的文科博士。
以上内容由大学时代综合整理自互联网,实际情况请以官方资料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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