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梁何利基金科学与技术进步奖评选考核何梁何利基金会各奖项获奖人由评选委员会会议评定
何梁何利基金科学与技术进步奖、何梁何利基金科学与技术创新奖的获奖人,由评选委员会根据专业评审组、奖项评审组的评选结果,评选审定
何梁何利基金科学与技术成就奖获奖人,由评选委员会全体会议,根据评选委员提名评选产生
评选委员会设立预审小组,必要时对候选人进行考察和听证
评选委员会会议贯彻“公平、公正、公开”原则,实行一人一票制,以无记名形式表决确定获奖人
何梁何利基金科学与技术进步奖、何梁何利基金科学与技术创新奖的候选人,获半数赞成票为获奖人
何梁何利基金科学与技术成就奖的候选人,获三分之二多数赞成票为获奖人
评选委员会在评定获奖人名额时,应适当考虑奖种、学科和区域之间的平衡
评选委员会评选结果揭晓前须征求获奖人意愿,并通知捐款人及信托委员会
遵照捐款人意愿,获奖人应承诺于获奖后,继续在国内从事科学研究和技术工作不少于三年
该基金每年适当时候举行颁奖仪式,由评选委员会安排向何梁何利基金各奖项获得者颁发证书和奖金,并通过新闻媒体公布获奖人员名单及其主要贡献
何梁何利基金科学与技术进步奖总数不超过65名(原则上科学与技术进步奖和科学与技术创新奖名额的比例为3比1至2比1)
而奖金总额不超过该年度信托委员会审议通过的奖金总额
具体名额根据年度资金运作情况和评选情况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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