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华工程科技奖成就奖第一章总则

光华工程科技奖成就奖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有效地组织和实施光华工程科技奖的提名、评审和授奖,特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本奖面向全国的工程师、科学家(含居住在台湾省和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以及侨居他国者),不对单位和项目集体

凡在工程科学技术及管理领域做出重要贡献、取得杰出成就的中国籍工程师、科学家,可通过规定程序,经过提名、评审,获得奖励

第三条 本奖每两年进行一次颁奖活动

以上内容由大学时代综合整理自互联网,实际情况请以官方资料为准。

相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