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本科按隶属划分

大学本科按隶属划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第一章第十四条的规定,按高校所属部门的不同可分为:中央部属高校教育部直属高校:南京大学、北京大学、清华大学、复旦大学、天津大学、兰州大学、浙江大学、北京师范大学、中山大学、华南理工大学、南开大学等;工信部直属高校:哈尔滨工业大学、北京理工大学、北京航空航天大学、西北工业大学、南京航空航天大学、南京理工大学、哈尔滨工程大学等;中国科学院直属高校:中国科学技术大学、中国科学院大学;公安部直属高校: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司法部直属高校:中央司法警官学院;外交部直属高校:外交学院国务院侨务办公室直属高校:暨南大学、华侨大学

省部共建院校燕山大学、河北大学、宁夏大学、华北水利水电大学、郑州大学、武汉工程大学、福州大学、浙江工业大学、华南农业大学、南昌大学、云南大学、西北大学、山西大学、中南林业科技大学、华南师范大学、广西大学、湖南工业大学、新疆大学等部省合建高校河北大学、郑州大学、山西大学、南昌大学、云南大学、广西大学、贵州大学、海南大学、内蒙古大学、青海大学、新疆大学、石河子大学、西藏大学、宁夏大学省属本科院校昆明理工大学、湘潭大学、西安科技大学、宁夏师范学院、杭州师范大学、山东政法学院、石家庄铁道大学、广东工业大学、湖北大学、江苏大学、集美大学、长沙理工大学等

公办本科院校上海大学、河北师范大学、福建师范大学、浙江师范大学、河北医科大学、河北科技大学、安徽大学、山东师范大学、苏州城市学院等

独立学院河北大学工商学院、北京师范大学珠海分校、江苏大学京江学院、南京大学金陵学院、浙江大学城市学院、河北师范大学汇华学院、厦门大学嘉庚学院、福建师范大学协和学院等

民办本科院校泉州职业技术大学、吉林动画学院、江西服装学院、上海视觉艺术学院、北京城市学院、河北传媒学院、四川传媒学院、成都文理学院、大连艺术学院、郑州工业应用技术学院、宁波诺丁汉大学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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