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生防止诈骗查处的招生诈骗典型案件看,招生诈骗的主要特征是:不法分子在诈骗过程中利用考生和家长望子成龙的急切心理、低分高录的侥幸心理及上当受骗后碍于面子不愿声张举报的心理,通过虚构与招生部门的密切关系,甚至假冒招生院校及工作人员,借助熟人作担保,以虚假承诺做诱饵,编造“交钱就能实现低分高录”的谎言,实现诈骗目的
不法分子主要采取4种诈骗伎俩:一是混淆学历与非学历教育
不法分子或中介故意混淆自学考试、成人高考、网络教育与全日制普通高等学历教育之间的区别,以自考助学班、网络教育班等入学通知书蒙骗考生及家长
教育部提醒广大考生,这种所谓的录取通知书不是全日制普通高等学历教育招生院校的录取通知书,教育部门不会为持此类“通知书”的学生进行普通高校新生学籍电子注册,将来也不会发放普通高校毕业的学历证书
二是伪造虚假招生信息
不法分子或中介通过编造虚假招生院校、虚假合作办学单位招揽生源,更有甚者恶意仿造合法高校招生网站、非法链接并篡改合法招生院校网上供查询的新生录取名单,甚至伪造省级招办录取考生名册和高校录取通知书,进行违法犯罪活动
教育部会同公安部、工业和信息化部查处了所谓“华北科技大学”网站,其假冒并窃取华北科技学院网站信息,大肆进行虚假宣传,混淆视听;“天津文理大学”网站,其窃取南开大学等高校网站信息,并宣称交纳三千元即可获得该校毕业证书等等
教育部提醒广大考生,通过教育部网站和“阳光高考”信息平台查询年度具有普通高等学历教育招生资格的院校名单,在这个名单之外的各类办学机构均不具备相关资格
三是鼓吹有所谓内部指标
不法分子和中介打着与招生机构负责人有“私人关系”、“合作伙伴”等幌子,谎称可通过交钱换取能降分录取的所谓“内部指标”、“点招指标”及“计划外指标”等
教育部提醒广大考生,教育部要求,高校要按照“集体议事、公开透明”的原则严格招生计划的使用程序、范围和责任
安排跨省招生的本科高校,在国家核定的年度招生规模内可预留少量计划,仅用于调节各地统考上线生源的不平衡
严禁高校利用调整计划降低标准指名录取学生,严禁高校向考生收取与录取挂钩的任何费用
四是误导走所谓特殊招生捷径
不法分子或中介向考生和家长大肆宣扬部分高校可单独、自主招生,声称只要交钱,即可随意突破文化成绩要求
还有打着军校招收“地方委培生”、“自费生”、“国防生”的幌子,甚至通过伪造军队公文公章、冒充军队机关或招生部门人员,许诺教育部认可学历、毕业后一律安排到部队工作等,骗取学生和家长信任,进行诈骗
教育部提醒广大考生,招生院校不得避开生源所在省级招办擅自录取考生
开展自主选拔录取(社会上俗称“自主招生”)的试点高校和试行单独招生的示范性高职院校,都是经教育部批准开展试点工作的,试点招生工作已经全部结束
另外,从2008年起,未经教育部和总参谋部、总政治部共同批准,军队院校不得开办学历教育专业(班次)或按学历教育的学制和规格招收任何形式的地方委培生
注意学校公告2019年6月,西南交通大学招生就业处发布普通高考招生录取警示公告,郑重声明:1、我校所有普通高考本科招生信息仅在阳光高考平台和学校本科招生网公布
2、我校普通高考招生录取工作开展的整个过程,不委托其它任何中介机构或者个人
除各类招生简章中公布的收费标准外,我校在招生录取工作中不收取其它任何费用
若有机构或个人假冒我校工作人员,通过电话、qq、微信、邮件等方式索取钱财,均为欺诈行为,请广大考生和家长提高警惕,防止上当受骗
3、我校并未在非正规渠道发布相关招生宣传广告,包括部分网站的弹出窗口等
4、我校招生录取工作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整个工作过程受学校纪委和监察处监督
监督邮箱:略
5、如有疑问,请联系西南交通大学招生就业处招生考试科
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高新区西部园区
6、对于以我校或我校工作人员名义从事违法活动或不正当宣传的机构和个人,我校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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