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硕士考试2000年开始试行全国联考
2003年法硕招生入学考试中的初试科目由5门改为4门,政治理论、外国语、专业综合课(含宪法、法学基础理论、中国法制史)和专业基础课(含民法学、刑法学)
其中,政治理论和外国语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入学统一考试
综合基础课和专业基础课等业务考试科目为全国联考科目
联考科目的考试范围和要求依据教育部考试中心编写的《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联考考试大纲》《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联考考试分析》(高等教育出版社)和教育部高校学生司、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司法部法规教育司组织编写的《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联考考试指南》(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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