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士后科研工作站

博士后科研工作站流动站高等院校和科研院所申请设立流动站,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1、具有相应学科的博士学位授予权,并已培养出一届以上的博士毕业生;2、具有一定数量的博士生指导教师;3、具有较强的科研实力和较高的学术水平,承担国家重大研究项目,科研工作处于国内前列,博士后研究项目具有理论或技术创新性;4、具有必需的科研条件和科研经费,并能为博士后人员提供必要的生活条件;具有博士学位一级学科授予权、建有国家重点实验室的学科和国家重点学科可优先设立流动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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