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民对外文化协会机构发展

中国人民对外文化协会机构发展1958年3月,文联局改组为国家对外文化联络委员会(简称对外文委),主任张奚若,党组书记张致祥

对外文协在对外文委领导下开展工作

五十、六十年代期间,全国有十几个省(市)设立了对外文协地方分会,业务上受对外文协(即总会)指导

1963年1月,对外文协召开常务理事会,推选会长楚图南,副会长丁西林、阳翰笙、夏衍、张致祥、邹大鹏、朱光、陈忠经,秘书长周而复,常务理事47人,理事252人

1965年由对外文委党组报经中央批准,将中国人民对外文化协会改称为中国人民对外文化友好协会(简称对外友协)

1966年4月20日,中国人民对外文化友好协会召开常务理理事会,通过了新章程,楚图南继任会长,增补了一批副会长(共30名),并设书记处

对外友协内设机构有6个地区业务部和交际部、办公室(迁入北京市西城区西长安街1号,与中苏友协同院办公)

1969年春,周恩来总理鉴于人民外交活动积案较多,不少工作陷于停顿,指示要成立一个人民外交机构,把民间团体的对外交往工作统管起来,一些部委的外事活动由对外友协承办

根据这一指示精神,外交部领导指定由吴晓达负责先搞一个20人左右的班子,处理对外友协等几个民间团体紧急的和重大的外事工作

经筹组,中国人民对外文化友好协会于1969年5月1日开始办公(最初在南河沿97号,后搬至东交民巷40号)

鉴于当时国内一些机构尚未恢复外事活动,对外友协的工作范围除原对外文化友好协会的工作外,还兼管外交学会,以及文化、体育、政法等方面的外事工作

由于当时友协工作范围不断扩大,对外仍沿用文化友好协会的名称已不适宜,1969年下半年经外交部领导同意后,口头请示周总理批准,将中国人民对外文化友好协会改称为中国人民对外友好协会,并于10月14日正式见报(仍简称对外友协)

此后,对外友协是作为外交部的一个部属单位,会内工作机构设几个业务组和总务组等(在朝内大街220号,即外交部院内)

1973年起,对外友协的工作任务和范围不断增加和扩大

不但从事友好交往和对外文化交流,负责对外艺术展览、演出工作,而且开展建立友好城市的工作,以及参加非政府的多边国际会议

1973年6月24日,天津市与日本神户市缔结为友好城市,成为我国与外国结成的第一对友好城市关系

对外友协负责此项工作的管理和协调

1975年8月,中央任命王炳南为对外友协会长

(历届领导班子名单附后)王国权、柴泽民任会长时间虽不长,但做了许多建设性工作

1976年设置综研室(1991年5月取消综研室

1999年10月恢复综研室,包括管理档案室和图书资料室

2002年取消综研室,办公厅下设综合处)

1976年粉碎“四人帮”以后,对外民间友好往来和文化交流工作进入一个新的发展时期

鉴于政府文化交流日益增加,为使对外文化交流官民分开,中央决定,对外友协原归口承办的官方的艺术演出团体、文化艺术展览的派出和接待工作,于1978年8月划归文化部对外联络局管理

对外友协负责开展民间对外文化交流,派出和接待小型文化艺术团、组进行访问演出和举办小型的艺术展览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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