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史学会代表大会会员代表大会学会的最高权力机构是会员代表大会
会员代表大会的职权是:①制定和修改章程;②选举和罢免理事;③审议理事会的工作报告和财务报告;④决定学会的工作方针和主要任务;⑤决定终止事宜;⑥决定其他重大事宜
执行机构理事会是会员代表大会的执行机构,在闭会期间领导学会开展日常工作,对会员代表大会负责
理事会的职权是:①执行会员代表大会的决议;②选举和罢免会长、副会长、秘书长;聘请名誉理事;③筹备召开会员代表大会;④向会员代表大会报告工作和财务状况;⑤决定会员的吸收或除名;⑥决定设立办事机构、分支机构、代表机构和实体机构;⑦决定副秘书长、各机构主要负责人的聘任;⑧领导学会各机构开展工作;⑨制定内部管理制度;⑩决定其他重大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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