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植物学会机构设置最高权力机构中国植物学会的最高权力机构是会员代表大会
会员代表大会的职权是:(一)制定和修改章程;(二)选举和罢免理事;(三)审议理事会的工作报告和财务报告;(四)制定和修改会费标准;(五)决定终止事宜;(六)决定其他重大事宜
执行机构中国植物学会设立常务理事会
理事会是会员代表大会的执行机构,在闭会期间领导学会开展日常工作,对会员代表大会负责
理事会的职权是:(一)执行会员代表大会的决议;(二)选举和罢免理事长、副理事长、秘书长、常务理事;(三)筹备召开会员代表大会;(四)向会员代表大会报告工作和财务状况;(五)决定会员的吸收或除名;(六)决定办事机构、分支机构、代表机构和实体机构的设立、变更和注销;(七)决定副秘书长、各机构主要负责人的聘任;(八)领导学会各机构开展工作;(九)制定内部管理制度;(十)决定名誉职务的设立及人选;(十一)决定其他重大事项
据2018年5月学会官网显示,中国植物学会第十五届理事会由111名理事组成,其中常务理事35名
下设机构、地方团体据2018年5月学会官网显示,中国植物学会下设9个专业委员会和5个分会以及6个工作委员会,在全国29个省、市及自治区设立了地方性的植物学会专业团体
专业委员会:植物分类与系统进化专业委员会、植物生态学专业委员会、植物生理及分子生物学专业委员会、植物细胞生物学专业委员会、植物结构与生殖生物学专业委员会、植物化学及资源学专业委员会、苔藓专业委员会、药用植物及中药专业委员会、种子科学与技术专业委员会分会:古植物学分会、植物园分会、苏铁分会、兰花分会、民族植物学分会 工作委员会:组织工作委员会、学术工作委员会、出版工作委员会、外事工作委员会、科普及教育工作委员会、青年工作委员会 各省、市、自治区植物学会北京市上海市湖北省甘肃省天津市江苏省湖南省海南省河北省河南省广东省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山西省安徽省广西壮族自治区宁夏回族自治区辽宁省福建省四川省西藏自治区浙江省江西省贵州省重庆市吉林省山东省云南省青海省黑龙江省内蒙古自治区陕西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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