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生物工程学会机构设置最高权力机构中国生物工程学会的最高权力机构是全国会员代表大会,全国会员代表大会的职权是:一、制定和修改章程;二、选举和罢免理事;三、审议理事会的工作报告和财务报告;四、制定和修改会费标准;五、决定终止事宜;六、决定其他重大事宜
执行机构理事会是全国会员代表大会的执行机构,在全国会员代表大会闭会期间领导学会开展日常工作,对全国会员代表大会负责
理事会的职权是:一、执行全国会员代表大会的决议;二、选举和罢免理事长、副理事长、秘书长、常务理事;三、筹备召开全国会员代表大会;四、向全国会员代表大会报告工作和财务状况;五、决定会员的除名;六、决定办事机构、分支机构、代表机构和实体机构的设立、变更和注销;七、决定副秘书长、各机构主要负责人的聘任;八、领导学会各机构开展工作;九、制定重要的内部管理制度和规定;十、决定其他重大事项
下设机构中国生物工程学会合成生物学分会
据2018年8月中国生物工程学会官网显示,学会下设14个专业委员会,7个工作委员会
中国生物工程学会专业委员会、工作委员会专业委员会医学生物技术专业委员会农业生物工程专业委员会工业与环境生物技术专业委员会海洋生物技术专业委员会糖生物工程专业委员会生物资源专业委员会计算生物学与生物信息学专业委员会转化医学专业委员会氨基酸生物技术专业委员会生命科学仪器专业委员会生物传感、生物芯片与纳米生物技术专业委员会林业生物工程专业委员会微生物组学与技术专业委员会(筹)精准医疗与伴随诊断专业委员会(筹)工作委员会国际合作与海外事务工作委员会科普工作委员会继续教育工作委员会生物产业促进工作委员会生物技术与生物产业信息工作委员会青年工作委员会全国生物技术职业教育教学指导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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