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生物物理学会机构设置最高权力机构中国生物物理学会的最高权力机构是全国会员代表大会
全国会员代表大会的职权是:一、制定和修改学会章程;二、审议理事会的工作报告和财务报告;三、选举、罢免理事和监事;四、总结学术活动成果、表彰奖励先进;五、提出今后工作方针、任务和活动计划;六、制定、修改会费标准;七、决定章程规定的其他重大事宜
执行机构理事会是全国会员代表大会的执行机构,在会员代表大会闭会期间领导学会开展日常工作,对全国会员代表大会负责
理事会的职权是:一、执行全国会员代表大会的决议;二、理事会采取无记名投票的方式选举、罢免理事长、副理事长及常务理事,聘任、解聘秘书长
理事长应由生物物理学科中的专家担任,理事长、副理事长任期4年,连任不得超过两届
三、筹备召开下届全国会员代表大会;四、向全国会员代表大会报告工作和财务情况;五、决定会员的发展和除名;六、决定办事机构、分支机构、代表机构和实体机构的设立、变更和注销;七、决定副秘书长、各机构负责人的聘任;八、领导所属机构开展活动;九、制定学会工作计划和内部管理制度;十、参与推荐优秀学术论文,建议国家或所在单位给予奖励;十一、决定其他重大事项,履行章程规定的其它职权
监督机构中国生物物理学会设立监事会
监事会是学会的监督机构,对会员代表大会负责;理事长、副理事长、理事、秘书长及学会专职工作人员不得兼任监事
监事会行使下列职权:一、选举监事长、副监事长;二、出席会员代表大会,向会员代表大会报告监事会的工作;三、列席理事会常务理事会;四、监督理事会/常务理事会履职情况;五、监督学会财务运行管理情况;六、履行会员代表大会赋予的其他职责
分支机构据2018年8月中国生物物理学会官网显示,学会有12个专业分会,7个专业委员会,4个工作委员会,3个地方分会
专业分会分子生物物理分会单分子生物学分会膜生物学分会听觉、言语和交流分会自由基生物学与自由基医学分会临床罕见代谢病分会环境与辐射生物物理分会衰老生物学分会脂代谢与生物能学分会纳米生物学分会冷冻电子显微学分会临床分子诊断分会专业委员会神经生物物理与神经信息学专业委员会现代生物物理技术与方法专业委员会生物信息学与理论生物物理专业委员会分子医学影像专业委员会光生物物理专业委员会生物磁共振专业委员会生物力学与生物流变学专业委员会-----------工作委员会科普教育工作委员会名词审定工作委员会青年工作委员会女科学家分会地方分会上海市生物物理学会辽宁省生物物理学会广东省生物物理学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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