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植物保护学会组织会员据2019年1月中国植物保护学会官网显示,学会有个人会员2万余名和单位会员158个
会员分类中国植物保护学会的会员分为:个人会员、单位会员
个人会员又分普通会员、高级会员和外籍会员
入会条件承认学会章程,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申请为学会会员
(一)普通会员:1、具有中级或相当于中级以上技术职务或职称;2、高等院校毕业,在植物保护或植物保护有关的科研、教学、生产、推广和管理等部门,从事植物保护或植物保护有关的工作,并具有一定的学术水平者;3、非高等院校毕业,但具有丰富实践经验的科技工作者
(二)高级会员:1、具有正高级技术职称(或相当职称)的科技工作者;2、有较高社会影响和学术水平,在植物保护领域取得较好的科技成果或工作业绩
(三)外籍会员:在学术上有较高成就的国外植物保护科学家或与植物保护相关的专家学者
香港、澳门、台湾地区的植物保护科技工作者参照外籍会员管理
(四)单位会员:与学会专业有关,具有一定数量科技人员,愿意参加学会有关活动,支持学会工作的科研、教学、推广、生产等企、事业单位,以及依法成立的有关学术社会团体
入会的程序:普通会员入会,须由本人向学会秘书处、学会委托的所在省、市、自治区会员单位或学会分支机构申请,由理事会授权学会秘书处批准,即为学会会员,发给会员证书
高级会员、外籍会员和单位会员须直接向学会秘书处申请,经学会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批准
外藉和港、澳、台会员须报主管单位备案
会员证由学会秘书处统一制发
会员享有下列权利:(一)普通会员1、学会的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2、参加学会的活动;3、获得学会服务的优先权;4、对学会工作的批评建议权和监督权;5、入会自愿,退会自由
(二)高级会员除享有上述权利外,还享有以下权利:1.优先被学会推荐,参加国际学术组织、参加国际学术会议;2.优先参加学会组织的重大学术活动,应邀作学术报告;3.优先举荐参加国际有关组织开展的奖励活动;4.优先参加学会组织的调研、考察、论证、评审、鉴定、咨询和培训等工作
(三)外籍会员和港、澳、台会员:1、优惠或免费得到学会公开出版的学术刊物和有关资料;2、可应邀参加学会在中国国内主办的中国国内或国际性学术会议
(四)单位会员:除享有普通会员的权利外,还享有以下权利:1、优先和优惠参加学会的有关活动;2、优先和优惠取得学会的有关学术资料;3、优先获得学会的技术、信息咨询服务;4、优先承接学会业务范围内的项目
会员履行下列义务:(一)遵守学会章程,执行学会的决议;(二)维护学会合法权益;(三)完成学会交办的工作;(四)按规定交纳会费;(五)向学会反映情况,提供有关资料;(六)高级会员除履行上述义务外,还应积极参与国家有关植物保护工作发展战略重大决策的论证、咨询任务,负责地提出意见和建议;(七)单位会员除履行上述义务外,还应积极支持和资助该团体开展有关的学术和科普活动
(八)外籍会员应积极支持学会工作,协助开展国际学术活动,推荐专家、学者来华讲学等
退会说明会员退会应书面通知学会,并交回会员证
会员如果无正当理由一年不交纳会费或不参加学会活动的,视为自动退会
会员如有严重违反学会章程的行为,经学会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表决通过,予以除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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