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岩石力学与工程学会组织会员

中国岩石力学与工程学会组织会员截至2023年2月,中国岩石力学与工程学会有团体会员40余家、个人会员2万余人

 会员分类学会的会员包括单位会员和个人会员(包括普通会员、学生会员、会士、外籍会员)

 入会条件申请加入学会的会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一)拥护学会的章程;(二)热爱岩石力学与工程事业,有加入学会的意愿;(三)遵纪守法、恪守科学道德和诚信,承认和遵守学会的各项规章制度;(四)普通会员的条件:1.具有相当与助理研究员、讲师、工程师等以上技术职称及相当水平的科技人员;2.高等院校本科毕业从事岩石力学科技工作三年以上或自学成才并有较多实际工作经验和一定学术水平者;3.获得硕士学位以上的人员;4.热心和积极支持学会工作、从事岩石力学与工程科研管理和组织工作者

(五)学生会员的条件:与学会专业有关的研究生(包括硕士生、博士生),可申请成为学生会员;(六)会士的条件:1.凡对岩石力学与工程的学科发展和工程建设有重大贡献的会员;2.凡对学会建设、组织管理和发展做出突出贡献的会员

(七)外籍会员的条件:凡在学术上有较高成绩,对中国友好,并愿意与学会交流和合作的外籍专家、学者,经学会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讨论通过并报业务主管单位备案后可吸收为外籍会员

外籍会员可优惠获得学会出版的学术刊物和有关资料,可应邀参加学会在中国国内主办的学术会议并获得相关的其他服务

该章程以下规定不含外籍会员

(八)单位会员:与学会专业有关,具有由一定数量的岩石力学与工程科技人员组成的队伍,并愿意参加学会有关活动,支持学会工作的科研、教学、生产、设计等企、事业单位以及依法成立的有关学术性社会团体、均可申请为单位会员

(港澳台地区民间社会团体除外) 入会程序会员入会的程序是:(一)提交入会申请书;(二)经理事会讨论通过;(三)由理事会或理事会授权的机构发给会员证

学会遵循业务主管单位制定的统一编码规则,对所属个人会员进行统一编码

理事会授权学会办事机构按照统一会员编号颁发会员证(卡)

(四)符合“会士”条件的,经常务理事会或其委托的机构推荐、理事会通过,可授予学会“会士”称号

 会员的权利会员享有下列权利:(一)学会的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二)参加学会的活动,优惠取得学会有关学术资料;(三)取得学会服务的优先权;(四)对学会工作的批评建议权和监督权;(五)要求学会优先给予技术咨询;请求学会协助举办培训班;请求学会协助开展有关学术和科普活动;(六)入会自愿、退会自由

 会员的义务会员须履行下列义务:(一)遵守学会章程,执行学会决议;(二)维护学会合法权益;(三)完成学会交办的工作,积极参加学会各项活动、撰写学术论文;(四)按规定缴纳会费

(五)向学会反映情况,提供有关资料;(六)学会章程规定的其他义务

 退会说明会员退会应书面通知学会,并交回会员证

会员1年不缴纳会费,经学会提示后仍不改正的,自第2年起视为自动退会

再次申请入会需重新审批

不缴纳会费者,不能成为学会理事(常务理事)候选人

根据学会规定可以免交会费的会员除外

会员如有触犯刑法或严重违反该章程的行为,经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表决通过,予以除名

 

以上内容由大学时代综合整理自互联网,实际情况请以官方资料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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