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宇航学会第二章 会 员第八条 本会会员包括个人会员和单位会员
其中个人会员包括普通会员、高级会员、荣誉会员和资深会员
单位会员包括普通单位会员和荣誉单位会员
第九条 凡承认本会章程,有加入本会意愿,并具备下列条件者均可成为本会会员
(一) 普通会员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均可申请成为普通会员:1. 从事航天科学技术工作,具有一定专业技术职务或专业知识的科技人员或高技能人才;2. 热心和积极支持学会工作并具有相应专业知识的管理工作者;3. 在高等院校本科三年级以上就学,能够参加学会组织的活动并接受学会工作的本专业学生
(二) 高级会员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均可成为高级会员:1. 副高级及以上职称满三年以上,并在科研、生产、教学管理等方面成绩显著,有较高的学术造诣,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热心为学会工作的科技工作者;2. 曾担任过学会理事以上职务的科技工作者
(三) 荣誉会员为我国航天事业做出突出贡献、在国内外具有重大影响的科技工作者
(四) 资深会员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均可成为学会资深会员:1. 与航天有关的中国科学院院士;2. 与航天有关的中国工程院院士;3. 国际宇航科学院院士;4. 曾经担任中国宇航学会名誉理事长和名誉理事的专家
(五) 单位会员和本会学科专业领域相关,具有一定科技实力的科研、生产、设计、应用、教学、管理等企事业单位以及依法成立的社会团体,并积极支持和参加本会活动者,均可申请成为本会单位会员
(六) 荣誉单位会员为我国航天事业做出卓越贡献、在国内外具有重大影响的单位
第十条 入会和审批程序(一) 提交入会申请;(二) 荣誉会员和荣誉单位会员经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通过,其他会员理事会授权本会常设机构按会员条件予以审核通过;(三) 由本会发给会员证
第十一条 会员的权利(一) 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荣誉会员不享有此项权利);(二) 对本会工作有批评建议权和监督权;(三) 优先参加本会组织的有关活动;(四) 优惠取得本会的刊物和学术资料;(五) 入会自愿,退会自由
第十二条 会员的义务(一) 遵守学会章程,执行学会决议,完成本会委托工作;(二) 依学会规定按时缴纳会费;(三) 维护学会合法权益;(四) 协助本会开展有关学术和科普活动
第十三条 会员会费缴纳标准按《中国宇航学会会费收取和使用管理办法》执行
第十四条 会员退会应书面通知本会,并交回会员证
会员不按规定缴纳会费,学会书面通知会员补交,并暂停服务项目,待补交会费后,恢复相应的服务项目
连续两年不缴纳会费的,视为自动退会
会员触犯刑律或严重违反本会章程者、违反职业道德并在社会上产生不良影响的,经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决定,予以取消会籍
个人会员被剥夺政治权利的,单位会员注销或被撤销登记的,其会籍自然取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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