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宇航学会总则

中国宇航学会总 则第一条 本会名称:中国宇航学会,英文译名:CHINESE SOCIETY OF ASTRONAUTICS(缩写CSA)

第二条 中国宇航学会(以下简称本会)是全国航天科学技术工作者及相关单位自愿结成、依法登记的全国性、非营利性、学术性社会组织,具有社会团体法人资格,是中国科学技术协会(以下简称中国科协)的组成部分,是联系我国宇航科技工作者的桥梁和纽带,是发展我国宇航科技事业的重要社会力量

第三条 本会的宗旨是:在党的领导下团结和组织广大宇航科技工作者,坚持科学发展观,通过搭建形式多样的开放活动平台,营造适宜科技创新和人才成长的环境,促进航天科学技术的繁荣和发展,促进航天科学技术的普及和推广,促进航天科技人才的成长与提高,促进航天科学技术与经济的结合,为航天事业发展服务,为提高全民航天科技素质服务,为广大会员和科技工作者服务,为政府科学决策服务,为建设创新型国家而努力奋斗

第四条 本会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遵守社会道德风尚,坚持科学技术是第一生产力的思想,坚持独立自主、民主办会的原则和“百花齐放、百家争鸣”的方针,贯彻“自由创新、重点跨越、支撑发展、引领未来”的科技工作方针,弘扬尊重劳动、尊重知识、尊重创造的风尚,倡导“创新、求实、协作、奉献”的精神,依法依章程开展工作

第五条 本会接受业务主管单位中国科协和社团登记管理机关民政部的业务指导和监督管理

第六条 本会住所: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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