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科学技术协会主要职责吉林省科协主要职责是为经济社会发展服务,为提高公众科学文化素质服务,为科技工作者服务
一、开展学术交流,活跃学术思想,促进学科发展,推动自主创新
二、组织科学技术工作者为建立以企业为主体的技术创新体系、全面提升企业的自主创新能力作贡献
三、依照国家和省有关科普工作的方针、政策、法规,弘扬科学精神,普及科学知识,传播科学思想和科学方法
捍卫科学尊严,推广先进技术,开展青少年科技教育活动,提高全民科学素质
四、反映科技工作者的建议、意见和诉求,维护科技工作者的合法权益
促进科学道德和学风建设
五、组织科技工作者参与我省科学技术政策、法规制定和政治协商、科学决策、民主监督工作,促进决策科学化、民主化
六、表彰奖励优秀科技工作者,举荐人才
七、开展科学论证、咨询服务,提出政策建议,促进科学技术成果的转化
接受委托承担项目评估、人才评价、成果鉴定,参与技术标准制定等任务
八、开展民间国际科技交流与合作;发展同国外科学技术团体、科学技术工作者的友好交往
九、开展继续教育和培训工作
十、负责对所主管的省级学会、科技类社会团体进行监督管理;对市(州)科协工作进行业务指导
十一、完成省委和省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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