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美术家协会组织第十六条 山东美协的组织原则是民主集中制
本会最高权力机构为会员代表大会
其职权为:决定山东美协的工作方针和任务;审议工作报告;制定和修改《山东省美术家协会章程》;选举产生领导机构;决定其他重大事项
第十七条 会员代表大会的代表候选人由各团体会员、单位会员选举或民主协商产生,及由山东美协特邀产生
第十八条 理事会由会员代表大会从代表中选举产生,理事候选人由各团体会员单位按商定名额推选后提名
各团体会员单位确定一名主持日常会务工作的负责人为代表团体会员单位的理事候选人
代表团体会员单位的理事,工作变动后由原团体会员单位另行推举更替人选,并报主席团确认
第十九条 会员代表大会每五年举行一次,由理事会召集之
必要时由主席团决定提前或延期召开
第二十条 理事会每年举行一次,由主席团召集
必要时由主席团决定提前或延期召开
第二十一条 代表大会闭幕期间,由理事会行使代表大会职权,理事会闭会期间,主席团为常设领导机构
主席团下设办公室,由主席、驻会副主席或秘书长负责处理日常工作
第二十二条 根据协会工作特点和实际需要,本会设名誉主席、顾问若干人
名誉主席、顾问由主席团聘任,不再担任山东美协理事
第二十三条 主席团由主席、副主席、委员、秘书长组成
主席团负责执行会员代表大会和理事会的决议
主席团会议由主席或驻会副主席根据工作需要召集
以上内容由大学时代综合整理自互联网,实际情况请以官方资料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