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护理学会组织宗旨学会建立执行宗旨:1.遵守国家宪法、刑法等法律和法规,执行国家发展护理科技事业的方针和政策
2.崇尚护理道德,坚持民主办会原则,3.提高护理科技工作者的业务水平,促进护理学科的繁荣和发展,4.充分发扬学术民主,依法维护护理工作者的合法权益
以上内容由大学时代综合整理自互联网,实际情况请以官方资料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