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学综述近代德国人把人文、社会科学提高到与自然科学对等的地位的,柏林洪堡大学以来的现代大学推动了社会科学的发展
法学被理解为科学与这一背景有关
法学以价值论为主要核心内容,实质上,法学的核心仅仅是思维上的中心,而不是说法学的本体是价值的,法学最大的特点是要论证实践中如何体现价值(或者说怎么证实价值已经实现),这一论证形成了所有的法学部门分支
法学价值是否实现或者怎么实现的论证,是经验性的,可验证的,因而是科学的
在价值推导方面,法律也要公理理论
在诉讼研究方面,法学需要认知心理学这样最微观的支持,譬如,对抗制为什么在认识论上是合理的,认知心理学会揭示所有的人都有可怕的人类弱点法学是不是科学,最容易提出疑问的是法理学,法理学是处在价值核心部位,但这也只是某种法理学
法理学的形而上,可以藐视科学,但是法理学的形而下(解答部门法)必须诉诸综合分析,价值只是要素之一
科学的传统意义,是指经验科学
什么是科学,在传统意义上,并不难确定
其基本特征是,诉诸实验,可观察和可验证,卡尔·波普则说是可证伪
按照波普的观点,弗洛依德的精神分析不是科学
法学在本体上是科学,在核心问题上,不是科学
或者说,法学的本源精神论证,不是严格的科学,但是法学的应用性论证是科学
在法学被理解为科学的那些领域,经验可以证伪理论
譬如,对抗制必然是现代流行的诉讼制度,不这样做,司法独裁就是随处可见
在现代社会中,法在调整人们行为方面的作用极为广泛
法学和包括自然科学在内的各门学科都有不同程度的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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