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学五院四系“五院四系”,是新中国建立的五所政法院校以及四所大学的法学院(原法律系)的简称,中国高等法学教育界曾有这一种说法:只有从“五院四系”走出来的人,才算是真正意义上的法律科班生
这9所高校的法律科学在中国法学教育界具有举足轻重的地位,当今中国司法机关80%的骨干人员均有五院四系的培养背景
校名主管部门中央部属211工程985工程所在地前身中国政法大学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北京北京政法学院西南政法大学重庆市教育委员会重庆西南政法学院华东政法大学上海市人民政府上海华东政法学院中南财经政法大学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武汉中南政法学院西北政法大学陕西省人民政府西安西北政法学院北京大学法学院北京大学√√√北京北京大学法律系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中国人民大学√√√北京中国人民大学法律系武汉大学法学院武汉大学√√√武汉武汉大学法律系吉林大学法学院吉林大学√√√长春吉林大学法律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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