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市第十五中学内部管理实行校长负责制校长负责制,包含了校长负责、党组织保证与监督、教职工民主管理
全校实行教师聘任制、岗位责任制、结构工资制、考核奖惩制
由校长主持校务委员会和行政会议,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充分发挥领导班子的集体智慧和力量,并接受教职工代表大会的监督
于2006年元月建立由教师、社区、家长、学生组成的校本管理委员会,学校的重大问题经校务委员会、党委会或行政会议研究,向校本管理委员会咨询通报,教代会讨论通过决议后由行政有关部门执行
实行校务公开学校的重大事情(人事、职评、基建、财务、招生、师生评优、全员聘任制等),通过各种会议(专家咨询委员会、党委会、校务委员会、行政会、工会、教职工大会、职代会、民主协商会、专题汇报会、家长会、团学代会等)、公告栏(校务公开栏、公告)、网络(校园网、官方微信)、咨询等方式向全校师生、社会(社区联系会议制度)公布
实行民主决策完善议事程序和规则,学校大事经校务委员会集体研究
学校改革和发展的重大问题特别是与教职工的切身利益有关的问题,需经教职工代表大会充分讨论
重视发挥民主党派在学校管理中的作用,定期召开民主协商会,通报情况,听取意见
完善校本管理委员会、专家咨询委员会等组织,吸收更多的人参与学校管理,使学校管理组织科学、系统、民主、高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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