奥林匹克竞赛守则和纪律第十八条 参加竞赛活动的全体工作人员要认真执行竞赛条例及各项制度和规定,做到认真负责,廉洁奉公
第十九条 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任何与竞赛有关的单位或个人的礼品或非劳务性酬金
第二十条 任何人在了解了即将启用的竞赛试题后,在开赛前不得向任何人泄露、不得暗示有关试题的任何信息
在了解了答案后,在正式公布前不得向任何人泄露
第二十一条 在正式公布前,不得向任何人以任何方式透露竞赛成绩和结果
第二十二条 命题人命题后不得参与任何与竞赛有关的辅导
参与命题和试卷发放过程中的所有人员必须保密,并承担相应的责任
第二十三条 竞赛和命题实行回避制度
当年有子女或其他亲属参加竞赛者,须主动事先声明并予以回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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