蓝桥杯全国软件和信息技术专业人才大赛奖励规则赛事阶段奖项设置省赛1.参赛选手奖省赛每个组别设置一、二、三等奖,原则上各奖项的比例为10%、20%、30%
获奖比例仅作为参考,组委会专家组将根据赛题难易程度及整体答题情况,制定获奖最低分数线,未达到获奖最低分数线者不得奖
省赛一等奖选手获得直接进入全国总决赛资格
所有获奖选手均可获得由工业和信息化部人才交流中心及大赛组委会联合颁发的获奖证书
2.指导教师奖省赛中获奖的参赛选手的指导教师将获得“蓝桥杯全国软件和信息技术专业人才大赛(××赛区)优秀指导教师”称号
3.参赛学校奖参赛组织工作表现突出、经审批符合相关条件的单位,将获得“蓝桥杯全国软件和信息技术专业人才大赛(××赛区)优秀组织单位”称号;参赛选手成绩优异、经审批符合相关条件的学校,将获得“蓝桥杯全国软件和信息技术专业人才大赛(××赛区)优胜学校”称号
总决赛1.参赛选手奖个人赛根据相应组别分别设立一、二、三等奖及优秀奖
其中,一等奖不高于5%,二等奖占20%,三等奖不低于35%,优秀奖不超过 40%,零分卷不得奖
所有获奖选手均可获得由工业和信息化部人才交流中心及大赛组委会联合颁发的获奖证书
2.指导教师奖所有获奖选手的指导教师,均可获得“蓝桥杯全国软件和信息技术专业人才大赛优秀指导教师”证书
3.参赛学校奖参赛组织工作成绩突出、经审批符合相关条件的单位,获“蓝桥杯全国软件和信息技术专业人才大赛优秀组织单位”称号;参赛选手成绩优异、经审批符合相关条件的学校,获“蓝桥杯全国软件和信息技术专业人才大赛优胜学校”称号
内容截至第十三届蓝桥杯全国软件和信息技术专业人才大赛
参考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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