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七届“挑战杯”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作品要求

第十七届“挑战杯”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作品要求申报标准申报参赛的作品必须是距竞赛终审决赛(2021年6月1日)前两年内完成的学生课外学术科技或社会实践活动成果,可分为个人作品和集体作品

申报个人作品的,申报者必须承担申报作品60%以上的研究工作,作品鉴定证书、专利证书及发表的有关作品上的署名均应为第一作者,合作者必须是学生且不得超过2人;凡作者超过3人的项目或者不超过3人,但无法区分第一作者的项目,均须申报集体作品

申报集体作品的,作品作者必须均为学生

凡有合作者的个人作品或集体作品,均按学历最高的作者划分至本专科生或硕士研究生类进行评审

增加作品自查环节,申报学校签订承诺书,承诺作品符合“挑战杯”竞赛申报作品的要求,接受竞赛组委会检查

 主题要求申报参赛的作品分为自然科学类学术论文、哲学社会科学类社会调查报告和学术论文、科技发明制作三类

自然科学类学术论文作者限本专科生

哲学社会科学类支持围绕发展成就、文明文化、美丽中国、民生福祉、中国之治和战疫行动等6个组别形成社会调查报告,也可以按照哲学、经济、社会、法律、教育、管理6个学科报送社会调查报告和学术论文

科技发明制作类分为A、B两类:A类指科技含量较高、制作投入较大的作品;B类指投入较少,且为生产技术或社会生活带来便利的小发明、小制作等

参赛作品涉及下列内容时,必须由申报者提供有关部门的证明材料,否则不予评审:1.动植物新品种的发现或培育,须有省级以上农科部门或科研院所开具证明

2.对国家保护动植物的研究,须有省级以上林业部门开具证明,证明该项研究的过程中未产生对所研究的动植物繁衍、生长不利的影响

3.新药物的研究须有卫生行政部门授权机构的鉴定证明

4.医疗卫生研究须通过专家鉴定,并最好附有在公开发行的专业性杂志上发表过的文章

5.涉及燃气用具等与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有关用具的研究,须有国家相应行政部门授权机构的认定证明

 报送流程参赛作品必须于申报前将作品项目名称、参赛学生和指导教师等关键信息在学校官方网站主页上进行不少于5天的公示,并将公示截图随作品一同报送

多个学校学生合作申报的项目,须注明学生、学校信息并在学生所在学校均进行公示

参赛作品必须由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指导教师(或教研组)推荐,经本校学籍管理、教务、科研管理部门审核确认

每件作品可由不超过3名教师指导完成

作品完成全国竞赛申报后,作品题目、作者、指导教师等关键信息不得变动

每个学校选送参加竞赛的作品总数不得超过6件,每人限报1件,作品中研究生的作品不得超过作品总数的1/2,如研究生作品数超过比例要求,违反规定的,取消该校所有研究生作品参赛资格且不得补报,但如学校只招收研究生的,或只有1件作品参加全国竞赛的,不受作品比例限制

参赛作品须经过本省份组织协调委员会进行资格及形式审查和本省份评审委员会初步评定,方可上报全国组委会办公室

各省(区、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选送全国竞赛的作品数额由主办单位统一确定

每所发起学校可直接报送3件作品(含在6件作品之中)参加全国竞赛

每所优秀组织奖或进步显著奖获得学校可直接报送1件作品(含在6件作品之中)参加全国竞赛

直通全国竞赛渠道不做累加

 

以上内容由大学时代综合整理自互联网,实际情况请以官方资料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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