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二届全国大学生数学竞赛奖励机制

第十二届全国大学生数学竞赛奖励机制 第十二届全国大学生数学竞赛设初赛(以省、市、自治区作为赛区,军队院校为一个独立赛区)奖与决赛奖

初赛和决赛的获奖证书由吉林大学统一印制

初赛每份获奖证书,吉林大学取工本费5元

初赛奖按照数学类专业(分A类和B类)与非数学类专业的实际参赛人数分别评奖

每个赛区的获奖总名额不超过总参赛人数的35%(其中获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的人数分别占各类获奖总人数的20%、30%、50%)

颁发“第十二届全国大学生数学竞赛*等奖”证书

参加第十二届全国大学生数学竞赛决赛的总人数为600名(其中数学类、非数学类学生各300名),参加决赛的名额分配方案不变

各赛区拟定的本赛区参加本届决赛的名单,分别上报全国大学生数学竞赛工作组和竞赛组织委员会

参加决赛的学生名单资料齐全,包括姓名、性别、身份证号码、学校、专业、初赛编号等

决赛阶段的评奖等级按绝对分数评奖

颁发“第十二届全国大学生数学竞赛决赛*等奖”证书

为了避免学生因故不能参加决赛而造成的名额损失,每个赛区可同时上报决赛学生递补名单;若每类递补名单多于1人,应排出顺序

第十二届全国大学生数学竞赛颁发大学生数学竞赛优秀赛区组织奖牌、大学生数学竞赛优秀指导教师奖状 

以上内容由大学时代综合整理自互联网,实际情况请以官方资料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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