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一届职业技能大赛工作要求

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一届职业技能大赛工作要求(一)各地区和有关行业部门要高度重视,抓紧动员发动符合条件的人员报名参赛,公平公正公开组织本地区、本行业选拔赛,组织参赛相关人员参加赛前培训和技术讨论,并做好赛事新闻宣传报道工作

比赛期间,要严格管理本参赛代表队参赛选手及相关人员,遵守比赛各项规定,确保第一届全国技能大赛顺利进行

(二)各参赛代表队统一组织本地区、本行业报名工作,明确1名竞赛工作负责同志作为联络员,并于7月8日前电告组委会秘书处

全国总决赛参赛报名工作将于9月30日截止

竞赛期间,将同期组织技能展示交流活动,请做好推荐展示项目和经验交流等准备工作

同时,请组织协调1—2家以上本地、本行业媒体参与赛事报道,并做好随队媒体注册、管理和服务保障等工作

全国总决赛报名要求、推荐展示项目和经验交流、媒体注册等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三)比赛不收取任何费用

参赛选手及相关人员参赛往返交通费、食宿费和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由各参赛代表队自行承担

食宿和市内交通由执委会统一安排

(四)企业或社会组织自愿赞助第一届全国技能大赛的,应严格执行相关财务规定和制度

组委会授权执委会组织实施并统一管理社会赞助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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