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33”方案

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3+3”方案应用地区:上海、浙江、北京、山东、天津、海南等6省市改革时间:上海、浙江从2014年秋季入学的高中一年级学生开始实施,北京、山东、天津、海南从2017年秋季入学的高中一年级学生开始实施

第一个“3”是指:语文、数学、外语是3门必考科目,第二个“3”是指从物理、历史、政治、地理、生物、化学六门任意选择3门来学习

语文、数学、外语以原始分成绩计入总分,物理、历史、政治、地理、生物、化学以等级换算分计入总分

补充的是上海市英语一年两考,取最高分

浙江省是从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技术七门科目中选择3门来学习,选考科目成绩实行等级赋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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