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高考新规

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高考新规一、报考:已考不让考,不可两地考,残疾公平考1.教育部规定“有大学学历的在校生不可报考高考”以上规定中,填补新规则“或已被高等学校录取并保留入学资格的学生”

2.随迁考生不能在“流入”“流出”地同时考试随迁考生在当地参加高考,流入”“流出”任选其一,不得在两地同时高考

具体按当地省市高考办法执行

3.残疾考生参加考试明文规定,考试公平按照《高考统一考试规定》要求,全国各省市高考点,都要为残疾考生提供平等,公平的考试环境和合理的便利措施

二、命题:全国卷统一成大趋势4.全国卷增至27个省市区,京、津、沪、浙单独命题

除北京、天津、上海、浙江等4个省份单独命题外,全国27个省份均采用全国卷

全国考试一张卷教育公平日趋完善

三、监考:作弊入刑法,科技防替考5.考试莫作弊,作弊蹲大狱2015年11月起

正式实施刑法明确规定: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中(含高考)组织作弊的,将按照刑法定罪,最高可处有期徒刑7年

在这里小编要提醒广大考生,切莫投机取巧,耍小聪明,以免招惹牢狱之灾

6.指纹或静脉验证新科技防替考2016年教育部发布《做好2016高考招生通知》,通知要求各省市结合实际,要求必须采用二代身份证做好现场报名,现场采集考生照片与指纹或指静脉等生物特征,严格防守考试作弊替考等行为

四、录取:取消加分为公平,合并录取为便利7.全国性高考加分项目只留5项、剩余加分全部取消●边疆、山区、牧区、少数民族聚居地区少数民族考生●归侨、华侨子女、归侨子女和台湾省籍考生●烈士子女●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在服役期间荣立二等功以上或被大军区以上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退役军人8.多个省份录取批次合并2016年,包括河北、江西、辽宁等在内的多个省份明确,本科第二批与第三批合并为本科第二批

上海则将合并录取本科第一、第二批

据悉,2017—2018年多省也陆续采取类似的录取批次合并规则

9.填报志愿结束前招办不得向高校提供考生成绩教育部明文规定,2016年考生填报志愿结束前各级招办不得将考生高考成绩提供给高校

 2017年3月24日,《山东省2017年普通高等学校考试招生(夏季高考)工作实施意见》(下称《意见》)出台,2017年山东省合并本科批次录取

本科合并批次后,对2017年的录取批次作了安排,2017年高考将不再有二本线,本科录取将仅设最低控制线

同时,进一步明确了加分项目,2017年取消少数民族考生加分项目

2017年高考语文、数学由我省自行命题,外语、文综、理综由教育部命题

考生高考文化课成绩于6月25日前公布

考生对成绩如有疑问,可于成绩公布之日起3日内,向考试地县(市、区)招生考试机构申请复核,逾期不再受理

根据《意见》,符合条件的考生在录取时可以享受增加分数或降低分数投档照顾

如烈士子女,其高考成绩总分低于高校调档分数线20分以内的,可以向高校投档,由高校审查决定是否录取;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可在其高考成绩总分的基础上增加10分投档,由高校审查决定是否录取;在服役期间荣立二等功以上或被大军区(含)以上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退役军人,可在其高考成绩总分的基础上增加20分投档,由高校审查决定是否录取;归侨、华侨子女、归侨子女和台湾省籍考生,其高考成绩总分低于高校调档分数线10分之内的,可以向高校投档,由高校审查决定是否录取

合并本科录取批次后,录取分5批进行,即本科提前批、自主招生批(高校专项)、本科普通批、专科(高职)提前批、专科(高职)普通批

与2016年相比,2017年本科录取批次合并为一批,而专科(高职)分为提前批和普通批两个批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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