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申报注意事项

北京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申报注意事项(1) 提前办理接考、免考

申报本科毕业时,如果考生需要办理接考或者课程免考手续,建议考生在毕业申报前办理妥当,这样申报系统能自动提取相关信息,考生可顺利通过申报而不必去现场审核

否则若先申报本科毕业,后办理接考、免考手续,则系统会提示考生去现场审核,增加不必要的麻烦

(2) 毕业申报系统将原来比较复杂的专业计划,按照一定的规则,划分成几个相对简单的小计划,由考生在申报时按照自己通过课程的情况进行选择

(3) 到现场初审的考生,初审通过后,不在现场缴费,需要自行上网在毕业申报系统中缴费

未缴纳费用的,毕业审定不予通过

(4) 申报本科毕业考生的前置学历材料需在网上提交,提交方式为:考生在系统中上传前置学历材料的图片(图片可以是网站截图或者纸质材料的照片),并在系统中录入前置学历的信息

如前置学历身份信息跟考生的状况相比有变化的,考生需要到区考办现场提交变更的证明材料

(5) 前置学历材料包括学历查询结果或认证报告两种,获取方式见下文“前置学历查询及认证”一节的说明

考生已有学历查询结果或认证报告的,无需再次查询认证,直接将查询结果或认证报告在毕业系统中提交即可

凡不能提供学历查询结果报告、学历认证报告,或经学历认证后不予通过的,均视为不具备自学考试本科毕业申报条件,毕业审定不予通过

前置学历毕业时间不得晚于自考本科毕业时间一个月,如:自考本科毕业时间为2016年12月30日,前置学历毕业时间应在2017年1月31日(含)之前

否则,前置学历视为无效

 

以上内容由大学时代综合整理自互联网,实际情况请以官方资料为准。

相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