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考试科目与内容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以下简称“合格性考试”)科目为国家普通高中课程方案所设定的除劳动教育和综合实践课程外的全部科目,共13门,全省统一组织的合格性考试科目为11门:语文、数学、外语、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学、信息技术、通用技术;各设区市组织的合格性考试科目为2门:艺术(或音乐、美术)、体育与健康科目
合格性考试内容以国家普通高中各科目课程标准中的必修课程为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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