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业护士资格考试考试范围(一)适用人员范围:经国家或有关部门批准的医疗卫生机构内,从事护理专业工作的人员;在教学、综合 医院完成8个月以上护理临床实习的毕业生(包括2009年在校毕业生)
(二)专业及级别范围:护理专业分为初级资格(含士级、师级)、中级资格(含护理学、内科护理、外科护理、妇产科护理、儿科护理、社区护理六个亚专业)
(三)考试科目设置初、中级,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设置“基础知识”、“相关专业知识”、“专业知识”、“专业实践能力”等4个科目
在两天内完成四个科目的考试
考试方式采用笔试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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