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考试考试证书根据《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考试暂行规定》有关要求,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证书实行定期登记制度,每3年登记一次
有效期满前,持证者应按规定到指定的机构办理再次登记手续
再次登记,还需要提供接受继续教育或业务培训的证明
中国翻译协会受中国外文局委托负责证书登记与继续教育工作的具体实施
中国翻译协会拟定了《关于组织全国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证书持有者继续教育(或业务培训)的通知》和《关于组织全国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考试证书登记工作的通知》
作为对翻译专业人员实行规范的行业管理的一部分,这标志着我国翻译行业规范管理迈出新的步伐,此项工作已于2006年1月正式启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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