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试计划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试计划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的开考专业,一般应在普通高等学校的专业目录中选择确定

专业考试计划的内容包括:指导思想、培养目标与基本要求、学历层次与规格、考试课程与学分、实践性环节学习考核要求、主要课程说明、指定或推荐教材及参考书、其他必要的说明等

专业考试计划实行课程学分制

专科专业在总体上与普通高等专科学校同类专业水平相一致

各专业总学分数不得低于70学分;开考课程不得少于15门,其中理论考试课程门数不得少于14门

本科专业在总体上与普通高等学校本科同类专业的水平一致

本科可分为两段,即基础科段和本科段

基础科段可直接与本科相衔接

本科累计总学分数(不包括毕业论文、毕业设计的学分数)不得低于125学分,理论考试课程门数不得少于20门;其中基础科段的学分数不得低于70学分,理论考试课程一般不得少于12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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