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世纪151人才工程推荐评选程序省“新世纪151人才工程”重点资助培养人员的推荐评选工作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遵循重条件质量、看发展潜力的要求,采取个人申请、组织推荐、专家评审、联席会议批准的程序进行
(一)各地组织人事部门、省直和中央部属有关部门(单位)严格按照重点资助对象的范围、对象和条件,以及下达的推荐指标(见附件1)进行推荐后,统一报省“新世纪151人才工程”联席会议办公室
(二)省联席会议办公室对各地、各有关部门(单位)推荐的重点资助人选进行初审后,会同省有关部门组织专家进行评审

(三)经评审符合重点资助条件者,由省联席会议办公室反馈给各地、有关部门(单位)以适当方式公示后,报省“新世纪151人才工程”联席会议审定
(四)经省联席会议确定的重点资助培养人员名单,由省联席会议组成部门发文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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