硕士研究生双导师制

仪器仪表工程导师职责本领域工程硕士研究生实行双导师制,两位导师都必须具有副高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其中一位导师来自培养单位, 即学校导师,也称第一导师;另一位导师原则上要求来自研究生所在的单位,称为企业导师或第二导师

学校导师由具有指导硕士研究生资格、并且具有工程经验的教师担任

学校导师应在工程硕士入学一年内采用双向选择的方式确定

企业导师一般由工程硕士研究生所在单位具有高级职称的工程技术人员或具有博士学位的人员担任

企业导师应在工程硕士入学后一年内确定

学校导师(第一导师)负有工程硕士研究生指导的主要责任

其主要职责包括:(1)关心工程硕士研究生的学习和工作;(2)指导研究生制定培养计划;(3)与企业导师共同商议、指导研究生选择工程硕士学位论文的研究课题;(4)指导研究生开展学位论文研究并进行阶段性的检查与考核,负责组织实施工程硕士学位论文的开题报告、中期考核;(5)指导研究生撰写学术论文和学位论文,组织实施学位论文答辩,防范学术不端行为,严把论文质量关

企业导师(第二导师)配合学校导师指导工程硕士研究生,其主要职责有:(1)关心工程硕士研究生的学习和工作,帮助研究生落实完成学位论文所需要的时间;(2)推荐或提供单位可供选择的工程研究(或设计)课题;(3)指导工程硕士学位论文研究;(4)协助学校导师指导研究生撰写学位论文,把握学位论文中实验数据的真实性;(5)防止学位论文中泄露涉及企业技术机密的资料和数据,以免对企业造成利益损害

防范学术不端行为,严把论文质量关

根据学生的论文研究方向,学校可以决定是否采取论文指导小组的方式对学生给予指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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