远期外汇交易类型远期外汇买卖

远期外汇交易类型远期外汇买卖根据交割日是否固定,分为两种类型:1.固定交割日的远期外汇买卖(fixed forward transaction)即事先具体规定交割时间的远期买卖

其目的在于避免一段时间内汇价变动造成的风险

固定方式的交割期以星期和月份为单位,如1星期、2个月(60天)、6个月(180天)等,这是实际中较常用的远期外汇交易形式

2.选择交割日的远期外汇买卖(optional forward transaction)称择期远期外汇买卖,指交易的一方可在成交日的第三天起至约定的期限内的任何一个营业日,要求交易的另一方,按照双方约定的远期汇率进行交割的交易

其特点是:①交割日期随客观形势与主观判断而转移,并不固定,它意味着客户可以在择期的第一天,也可在最后一天履行交割手续,②银行不给这类业务活动以优惠汇率

确定择期远期交易的方法有两种:①事先把交割期限固定在两个具体日期之间

如某一出口商在1999年9月25日成交一笔出口交易,预期3个月内收到货款

这样,该出口商马上在外汇市场上卖出一笔3个月的远期外汇,并约定择期日期为9月29日至12月29日

这就意味着该出口商在这段时间内,随时可以将收到的外汇卖给银行

②事先把交割期限固定在不同月份之间

如上例中,出口商可视其需要,将交割期限规定为第一个月、第二个月、第三个月这三个月中的任意两个月,或择期3个月

择期远期交易在外汇买卖当中发展迅速

这是因为:交割日期固定就缺乏灵活性和机动性,难以满足进出口商的需要

在实际贸易中,诸如福汇环球金汇等外汇交易商往往事先并不知道外汇收入或支出的准确时间

但他们仍然希望通过远期市场避免汇率变动风险

因此,他们便与银行签定一项合同,保证按双方约定的汇率,在将来规定的期限内进行外汇买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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