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型城镇化综述2014年1月20日,《国家新型城镇化规划》修改完毕并上报,规划明确了新型城镇化建设目标、战略重点和配套制度安排
2013年12月召开的中央城镇化工作会议讨论了《国家新型城镇化规划》,有关部门根据会议讨论情况作出修改
权威人士表示,新型城镇化建设将坚持以人口城镇化为核心,以城市群为主体形态,以综合承载能力为支撑,全面提升城镇化质量和水平
在农民工市民化方面,将着力推进解决已转移到城镇就业的农业转移人口落户问题和有能力在城镇就业、居住的常住人口市民化问题
2014年3月,国务院印发了《国家新型城镇化规划(2014-2020年)》,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国家新型城镇化规划(2014-2020年),根据中国共产党第十八次全国代表大会报告、《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中央城镇化工作会议精神、《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和《全国主体功能区规划》编制,按照走中国特色新型城镇化道路、全面提高城镇化质量的新要求,明确未来城镇化的发展路径、主要目标和战略任务,统筹相关领域制度和政策创新,是指导全国城镇化健康发展的宏观性、战略性、基础性规划
2014年9月16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国务院总理李克强主持召开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试点工作座谈会并作重要讲话
李克强对各地的积极探索给予肯定
对于城镇化的推进,李克强指出,我国各地情况差别较大、发展不平衡,推进新型城镇化要因地制宜、分类实施、试点先行
国家在新型城镇化综合试点方案中,确定省、市、县、镇不同层级、东中西不同区域共62个地方开展试点,并以中小城市和小城镇为重点
发展改革委副秘书长范恒山2015年2月28日指出,要抓好国家新型城镇化综合试点工作
经过筛选论证,已经确定了江苏、安徽两个省和62个城市(镇)作为试点地区,围绕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成本分担机制等等开展改革探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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