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债改革进程在2007年1月全国金融工作会议上,中国政府高层领导坚决表态要大力发展公司债市场,发行由审批制转向核准制,并且在会议之后推出了一系列诸如做市商新规定、企业年金进入银行间市场等等消息,充分反应出中国证监会对公司债券进行监管的信号
在2007年3月召开的全国政协十届五次会议上,《关于2006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07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提出,2007年要加强债券市场基础性制度建设,扩大企业债券发行规模,做好产业投资基金试点工作
债券市场的发展将迎来历史性的发展新机遇,可以预见一个更为透明、公开、创新的市场
在公司债发行管理办法出台后,公司债的发行将掀开新的篇章
相关法规:中国《公司法》第154条规定:“本法所称公司债券,是指公司依照法定程序发行、约定在一定期限还本付息的有价证券
”基于公司债的发行,在债券持有人和债券的发行公司之间形成了以还本付息为内容的债权债务法律关系
以上内容由大学时代综合整理自互联网,实际情况请以官方资料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