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12年修订)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12年修订)》 目 录第一章 总则第二章 信息披露的基本原则及一般规定第三章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第一节 声明与承诺第二节 董事会秘书第四章 保荐机构第五章 股票和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第一节 首次公开发行的股票上市第二节 上市公司新股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发行与上市第三节 有限售条件的股份上市流通第六章 定期报告第七章 临时报告的一般规定第八章 董事会、监事会和股东大会决议第一节 董事会和监事会决议第二节 股东大会决议第九章 应披露的交易第十章 关联交易第一节 关联交易及关联人第二节 关联交易的程序与披露第十一章 其他重大事件第一节 重大诉讼和仲裁第二节 募集资金管理第三节 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和盈利预测第四节 利润分配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第五节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和澄清第六节 回购股份第七节 可转换公司债券涉及的重大事项第八节 收购及相关股份权益变动第九节 股权激励第十节 破产第十一节 其他第十二章 停牌和复牌第十三章 暂停、恢复、终止上市第一节 暂停上市第二节 恢复上市第三节 终止上市第十四章 申请复核第十五章 境内外上市事务第十六章 监管措施和违规处分第十七章 释义第十八章 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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