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益分配公司收益股份有限公司收益分配顺序:股份有限公司当年实现的利润总额,按规定调整后,依法缴纳所得税,然后依照以下顺序进行税后分配:1、弥补亏损后形成可供分配利润
五年尚未补足的年度亏损,可供分配利润=净利润=年初未分配利润或亏损+其它转入2、提取公积后形成可供投资者分配利润
①法定盈余公积:净利补亏后的10%,可用于补亏、分利(补亏后不过股票面值的6%)、投资
累计金额达到企业注册资本的50%时可不再提
②法定公益金:当年净利的5—10%,用于职工集体福利; 提取任意盈余公积:按公司章程或股东大会决议提取、使用
可供投资者分配利润=可供分配利润-提取的公积金3、投资分红后形成未分配利润——分配投资报酬
当年可供投资者分配利润,加上以前年度的未分配利润,即为可供投资者分配利润总额,公司应按同股同权、同股同利的原则进行分配
①应付优先股利:据利润分配方案分给优先股东的现金股利;②应付普通股利:据利润分配方案分给普通股东的现金股利;转作资(股)本的普通股利:据利润分配方案分派给普通股东的股票股利
未分配利润=可供投资者分配利润总额-分配给投资者报酬4、未分配利润
留待以后年度分配在投资者间进行分配
总之,股份有限公司当年实现的利润总额,按规定调整后,依法缴纳所得税,然后依照以下顺序进行税后分配:弥补企业以前年度的亏损;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提取法定公益金;提取任意盈余公积金;向所有者分配利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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